3060 关于落实“两癌筛查”的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宫颈癌及乳腺癌(简称“两癌”)严重威胁女性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健康中国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内容,从2009年开始,国家就把“两癌”筛查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广大农村妇女提供了免费筛查。为了更好地进一步提升两癌筛查的覆盖率,从2019年又将两癌筛查纳入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至今筛查数亿妇女,我国宫颈癌每年新增病例11.1万例,死亡病例约5万例,并未出现下降拐点。
江苏省“两癌”检查项目经费由国家及省财政配套60%,地方财政配套40%,但是多年来我市多数县区配套资金很难到位,主要在依靠上级财政的60%经费进行筛查。2019年“两癌”项目由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划入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专项经费也被捆绑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中,不再专项列出,2019年开始上级财政经费只下发原来的60%的63%,对于依赖上级经费进行筛查的我市“两癌”项目更是雪上加霜。项目内每人筛查费用为128.6元,远远不能满足正常需要(初筛300元左右,转诊700元左右),这就导致数量及质量的下降,导致漏诊。出现不能早期发现癌前病变期,很多人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以及不能治疗的局面。
因此建议:
一、我市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务必保障“两癌”经费足额配套,卫健委明确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作为定点医院。建立民生实事月报告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取得积极成效。
二、参照全国妇联和财政部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的救助模式,设立救助专项基金,从福彩基金中每年拿出专项经费用于“两癌”患病救助。
三、加大力度推进女性安康保险服务“两癌”项目,在“连惠保”的基础上为妇女购买包含乳腺癌、子宫癌等六种女性特定癌症和原位癌在内的“团体女性特定疾病保险”。
四、扩大“两癌”检查覆盖面。2020年以前“两癌”项目只针对35-64岁农村妇女,2020年“两癌”项目才扩大到城镇妇女,很多没有单位体检的城市妇女和不在年龄段的妇女从未进行过“两癌”检查,两癌发生率越来越年轻化,扩大筛查年龄范围(<35岁、>64岁)。
五、完善诊断的后续治疗:每年都会有因为经济困难不治疗的妇女,农村妇女居多。筛查只是第一步,把筛查出的阳性病人在癌前病变期及癌症早期治疗才能真正地阻止疾病发展到癌及浸润癌,才能挽救一位妇女的生命,挽救一位女儿、妻子、母亲的生命,从而挽救一个家庭。
因此,建议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吸取省级补助经验,将“两癌”救治工作在我市一直进行下去,将“两癌”救治的标准再抬高一点,让有困难的妇女及其家庭享受到国家的关怀和社会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