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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市妇联 发布日期:2020-12-16 08:57:14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6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4日,巡察组向市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担当。市妇联党组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从讲政治的高度,自觉提高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对巡察反馈的每项问题,都能做到态度端正、主动认领,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巡察整改的问题导向作用,更加抓紧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等重点任务,不断扩大整改工作实效。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工作责任。7月17日,市妇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和协调督办整改工作。市妇联党组先后3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过堂会的形式,按期听取各部室及下属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推进整改工作。按照研究制定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和责任进行分解细化,主要领导切实履行 “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点问题亲自挂帅领办,班子成员各司其职、逐条认领,保障巡察反馈各项问题整改措施实、责任清、时限明。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市妇联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的原则,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在制定整改措施时,着力从深层次的原因入手,既整改面上的问题,又深挖根源上的症结,在整改中实现排毒治病、务求长效的目标。对巡察反馈的12个方面40项问题,做到主动认账、全面认领,制定97条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过程中,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促使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措施上升为制度、发挥长效作用,做到聚焦问题、补齐短板、着眼长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系统不透彻”问题的整改。

依托“晨读一刻钟”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9月,在“全市基层妇联干部‘培优双带’暨领头雁计划示范培训班”上,就做好妇女思想引领工作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进行专题讲座。出台《建立、完善市妇联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和妇女群众制度》,每个领导干部联系1-2个点,建立完善“4+1+1+4”市妇联领导联系基层和妇女工作制度。

2.关于“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走心”问题的整改。

在“晨读一刻钟”、党员固定学习日等活动中,班子成员带头领学、分享,切实改正学习教育不走心的问题;严肃认真地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推动理论学习入心、入脑。

3.关于“2018年习总书记在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组织机关人员深入学习2018年习总书记在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习近平讲话精神谈体会、谈贯彻落实举措。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健康宝贝工程、留守儿童关爱、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等11项妇儿民生事项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政府50件民生实事项目,合力予以推进。

4.关于“妇联改革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妇联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发送《关于开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妇联组织建设情况调查的函》,加大力度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妇联组织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妇联组织建设。

5.关于“谋划全局工作不足”问题的整改。

召开机关工作人员会议集体商讨市妇联三年行动计划,对核心指标再对标再完善,印发《市妇联“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调整清单》。调整后,三年行动计划28个指标整体框架和基本内容不变动,对15个指标进行微调,调整后项目指标更加科学合理。

6.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把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研究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市妇联党组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党组成员做好中心组学习记录。9月份已对各直属单位下发《关于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直属单位认真对照自查、严格执行。

7.关于“网络阵地建设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市妇联已于7月27日在市妇联网站上设置了“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将《关于印发<市妇联 2020="">的通知》《市妇女联合会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等妇联工作事项、有关法规条例、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制定印发《关于市妇女儿童维权舆情监测与应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妇〔2020〕43号)。加大对“最美家教”宣传素材的筛选,确保家教信息的传播质量,扩大公众号的知晓面。

8.关于“德育教育开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组织各下属单位深入开展德育教育工作,通过签订师德承诺书、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开展专题德育讲座等务实举措,推动教师队伍师德师风进一步提高。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各直属单位进一步完善培训计划,通过各类公益活动营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氛围,不断强化少儿德育教育。

9.关于“思想引领弱化”问题的整改。

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引领调研,探索有效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方法。6—7月份开展了巾帼志愿者线上调研,共收集近300份问卷;市妇儿工委办在“连云港妇联”微信公众号上开展了关于妇女、儿童思想状况的线上微调研问卷,共发布14期。加强与市民宗局沟通对接,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共同开展宣传引导活动。目前,已和市民宗局进行了初步沟通,加强交流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10.关于“服务妇儿虚化”问题的整改。

指导市巾帼建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与市税务局联合开展税务系统巾帼建功典型评选,评选巾帼文明岗10个,巾帼建功先进个人20人。完善“百岗千星”女性人才成长三年援助计划实施方案,筹划建立妇女发展(百岗千星)女性人才库。市家庭与少儿活动中心定期面向社会举办教育类、家庭类的公益讲座,现已开展3期;通过公益活动、亲子活动及宣传教育活动,助力全市创文工作,培养少儿爱国主义情怀;同时为3名援鄂人员子女免费提供2020年艺术类培训课程,对低保家庭提供公益培训。市妇女发展服务中心成立博雅大讲堂,面向社区、高校、特殊机构开展形体、茶艺、礼仪、实用技能等线上线下免费公益课堂;对低保贫困家庭妇女提供免费培训名额,增加援鄂医护人员或家属公益培训名额。

11.关于“联系基层边缘化”问题的整改。

完善市妇联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和妇女群众制度,推动领导干部经常性联系妇女群众及基层妇联。调整优化领导联系点,每个领导干部联系1—2个点,建立完善“4+1+1+4”市妇联领导联系基层和妇女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赴各联系点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研,带动妇联全体同志更加着眼基层、更好服务群众。

12.关于“外出考察频繁”问题的整改。

督促相关下属单位健全完善外出考察制度,对人数、次数、申请程序、成果汇报等作出明确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从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自我约束。

13.关于“出差及用车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已组织相关下属单位出差人员将6359.01元费用全额退回,上缴财政专户,并组织重新学习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出差审批相关要求;开展财务报销凭证自查自纠,对票据不完整的及时补全原始凭证。

14.关于“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资产”问题的整改。

相关下属单位已将闲置资产按规定报市妇联作整体调度处理,提高资产利用率。市妇联已完成有关批复、审核、备案和资产调拨等工作。制定完善市妇联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规章制度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严格管理。

15.关于“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更加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建立和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全体同志加强对财务制度的学习,强化监督机制,合理编制资金使用项目,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16.关于“评先评优频繁,不接地气”问题的整改。

广泛宣传各类家庭典型,80%的社区宣传栏都有辖区内五好家庭、最美家庭、文明家庭的事迹,提升群众对评优评先工作的支持,吸引更多家庭参与;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各类典型家庭推荐评选工作,不增加程序、内容和要求,点对点对接工作,为基层减负。

17.关于“创业就业培训少,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加大创业就业培训力度,针对企业、社区及乡镇人员免费开展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经过前期调研 10月已开始培训。与市家政协会合作,创新打造博雅家庭家政服务市场,目前已完成实施方案,制定准入标准,即将召开家庭服务交流会,搭建家庭用工与家政服务员双向选择的平台。以市妇女发展服务中心博雅乐家消费扶贫点为平台,为贫困农户及直销农产品开通销售新渠道。组成志愿者团队赴赣榆班庄开展了“博雅真情帮创业 八一助农暖老兵”活动。

18.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

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晨读一刻钟”学习活动形成制度化,结合妇联重点工作,党员干部轮流领学,分享交流,促进学风转变。对新提拔的干部,按规定开展廉洁谈话,强化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对于巾帼志愿者协会存在问题,已与几家女性社会公益组织沟通对接,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爱心巾帼志愿者和爱心团体,年底前完成志愿者协会的重新登记注册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对于家教研究会存在问题,督促家教研究会继续推进《关注家庭教育 共创美好家园》公益社工服务项目实施,开发家庭教育精品课程34个,开展公益巡讲和家庭教育选学送学活动。

19.关于“特权思想存在”问题的整改。

全面推行市妇联机关干部全员参与接访工作,制定《市妇联信访处理制度》《市妇联领导接待日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排出领导信访接待及全员参与信访值班表,严格按照排班进行签到接访,领导带头走进信访接待窗口工作,有效帮助来访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于考勤制度执行的问题,各直属单位已按要求研究制定考勤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考勤人员范围并严格执行。

20.关于“合作办学招标乱象多”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招投标法》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工作中,制定规范合理的招标文件,规范招投标工作流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并长期坚持。

21.关于“物品采购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相关幼儿园分别修订完善了物品采购制度,成立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有关规定要求,严密制定采购计划,规范采购流程。建立询价比价制度,属于政府采购目录的小额商品必须在网上商城采购,不在政府采购目录或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充分询价比价。

22.关于“维修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相关幼儿园建立采购工作小组,制定工程类年度维修装修计划和工程管理制度及工程类询价竞价流程,严格施工方选择、施工进度监督、施工质量验收等管理程序,并将验收合格的工程拍照留证。

2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按照相关流程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划拨进行申报处置,做好固定资产卡片报废处置、累计折旧转出、财务账务处理资产减少等相关工作。幼儿园2017年购买的户外教学设施当年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通过自查,已于2018年12月31日补录账,已经整改到位。

24.关于“巾帼建功系列工作开展不实”问题的整改。

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指导县区妇联在妇女发展基地培树中加大参与程度,按照培树标准针对性指导好本辖区妇女发展基地的培树。7月18日-19日,联合市人社局、市商务局联合举办后疫情时代女性中小微企业直播营销攻略训练营,100多名有创业意愿女性和女企业家参加训练,人民日报人民论坛网、学习强国、中国妇女报及新华报业网等新媒体争相报道。指导县区妇联积极开展省级各类示范基地的申报,通过抽样考察指导,最终推荐申报15家基地参加省级四类巾帼示范基地评选。开设“一路芬芳”专题栏目,宣传各类巾帼建功典型80多个。

25.关于“扶贫济困公益活动实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下发暑期儿童关爱活动通知,指导各县区开展暑期儿童安全教育。7月下旬举办了快乐暑假 有爱相伴-“海生草”关爱留守儿童夏令营活动。启动实施2020-2021年度“海生草”关爱困境留守儿童公益项目校外培训申报工作,目前已征集34个项目,正在筛选审核工作;举办“99公益日-助残奔小康”网络募捐培训,组织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募集资金105.6万元。

26.关于“妇女创业小额贷款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

与市人行联合下发我市开展“巾帼荣誉贷”工作的通知,到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市农商行、市建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调研,提供近五年来我市获得各类巾帼荣誉的人名单,加大“巾帼荣誉贷”工作在我市的开展力度。在后疫情时代女性中小微企业直播营销攻略训练营上,邀请建设银行港口支行客户经理作建行“巾帼荣誉贷”产品介绍专题讲座,邀请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创业科同志就我市创业政策进行专题解读,邀请财税专家为女企业家作《企业财税优化》专题讲座。

27.关于“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率及救治率偏低”问题的整改。

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指标过堂会,对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重点指标进行了专项督查,确保相关指标落实到位。联合卫健委等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妇女“两癌”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测及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筛查及救助工作的重点、实施范围、举措。积极争取农村妇女“两癌”救助名额,获得省妇儿基会专项救助6万元。下一步,将继续加大争取力度,多渠道开展救助工作。

28.关于“领导力、凝聚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党组会前征求意见、议题选定、充分酝酿等要求,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主动与党员干部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制定下发《市妇联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连妇党组〔2020〕14号),切实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日常管理。每周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集中会办难题,提高工作的计划性和实效性。

29.关于“党组会权责不明、运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印发《市妇联党组议事规则》(连妇党组〔2020〕7号),严格执行议事规则,非党组成员列席会议不参与表决;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干部任免事项记录,使用专用记录簿记录相关事项。

30.关于“‘三重一大’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印发《市妇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连妇党组〔2020〕8号),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在讨论重大事项会议前,提前向派驻纪检组报告,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保证党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31.关于“责任清单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由党组书记牵头,结合上级决策部署,制定《2020年市妇联党建工作要点》《2020年市妇联党组领导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

32.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领导班子成员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时间,更加深入系统地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掌握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并在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过程中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的规范性明显提高。

33.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提高对谈心谈话工作的重视,全体班子成员多层次、多频次开展谈心谈话,尤其是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同分管部门负责人,围绕思想政治建设、巡察反馈问题、妇女工作实际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收集对妇联工作的意见建议。

34.关于“廉洁风险防控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组织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全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列出问题清单,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头的廉政风险防控。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联合市纪委监委开展领导干部廉洁家庭建设主题活动。

35.关于“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研究制定《市妇联干部挂职工作管理办法》,按照注重培养、双向交流、严格管理的原则,拓宽干部培养锻炼途径,规范干部挂职工作。举办全市基层妇联干部“培优双带”暨领头雁计划示范培训班,提升妇联干部的综合素质。

36.关于“干部配备及岗位交流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通过民主推荐、谈话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谈话、任前公示等程序,机关2名副科职干部晋升为正科职,同时,配备市妇女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1名机关中层干部挂职市妇女发展服务中心,加强了妇女中心领导班子建设。

37.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存在混岗现象”问题的整改。

制定《市妇联借用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人员借用程序,将原借用下属单位人员全部退回原单位工作,新借用人员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制定《关于规范直属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规范下属单位社会化招聘工作。

38.关于“基层党支部组织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督促按照党支部设立要求,对支部委员分工进行重新调整明确,配强支部班子。现各支部均已配齐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

39.关于“支部(总支)活动等工作开展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党总支加强对各支部规范“三会一课”等党建活动的指导督查,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纪实手册等组织生活台账资料;以“微党课大篷车”为载体,开展进军营、进社区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各支部创新形式,分别组织开展 “不忘初心 致敬先烈”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传统家风 倡导勤廉为本》主题党课等,有效地增强了支部凝聚力。

40.关于“党员发展、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组织市妇联机关党务干部赴市税务局开展走邻访学活动,通过交流学习,进一步强化党务工作者责任意识,拓宽党建工作思路;编印《市妇女联合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党组织指导手册》,进一步明确“三级责任清单”和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以及各项制度条例;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机关党总支牵头制定《市妇联发展党员三年规划》,利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督促各支部完善发展党员相关信息。目前摸排出的5名“口袋党员”党组织关系均已转入。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深化认识,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进一步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强化组织领导,严明政治规矩。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总结、形成长效,并适时组织“回头看”,谨防问题反弹;对于正在进行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发力,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务实干劲,推动整改任务按时全面落实。

二是凝聚合力,提升整改工作实效。突出党建引领作用,结合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发展工作,创新党员管理教育形式;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和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支部虚化弱化问题,提升支部战斗力,凝聚起整改工作合力,不断扩大整改工作战果。

三是建章立制,推动整改常态长效。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从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分析研究,认真查找导致问题产生的制度性原因,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和督查力度,补齐管理漏洞、制度短板,形成以制度管人、以程序管事的良好氛围,促使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措施上升为制度、发挥长效作用。

四是统筹兼顾,抓好整改成果转化。将巡察整改与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与市妇联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深化标本兼治相结合,认真总结巡察整改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教训,全面回顾问题不足,深入分析原因,将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转化,使之成为妇女儿童事业高质发展的驱动力,为全市夺取“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的全面胜利贡献巾帼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5803557;电子邮箱:lygsflzzb@163.com;来信地址:连云港市苍梧路36号4号楼3楼市妇联党组,邮编:222000。

                                    中共连云港市妇女联合会党组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