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81 关于加强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我市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20年底,全市60岁以上人口占人口总数18.67%,这对于我市的养老服务业来说是机遇与压力并存。我市于2019年成功入选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正着力打造“智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载体、以信息化为手段、以专业化服务为基础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通过标准化、专业化、智慧化的养老服务,让老年人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市在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发展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需求双向不足
近年来,从省到市在推行养老服务的“9064”模式,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在家庭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这也对我市社区和居家养老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综观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情况,供给需要矛盾依然突出。在社区居家养老供给方面,老年人亟需的护理型床位、家庭照护床位等供给仍然不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层次较低,以收住自理型老人为主,以提供简单的日常生活照料为主,而专业性较强的康复护理、心理陪护、文化教育等服务内容较少。在社区居家养老需求方面,老年人的养老消费观念陈旧、消费意识薄弱、消费意愿不强,一些身体好、有稳定收入、有子女照顾的老年人,不愿意接受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往往只有在重病或生活无法完全自理且子女无法在身边照顾时,才愿意寻求机构养老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社区居家养老与医疗政策融合支持力度不够
我市在推动社区护理院(站)嵌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力度不大,社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门槛仍然较高。如在社区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要求一名执业医师、一名注册护士,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配备基本医疗设备、急救设备、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这对于社区养老机构而言压力巨大。我市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有27个,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的64个,但仍需要创新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机制,提升社区养老机构内的专业医护能力,完善上门医疗服务的内容、标准及规范收费。长期护理保险是专门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的重度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的一种社会保险,被称为社保“第六险”,而我市尚未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使得家有失能老人的照护服务支出高居不下,给家庭带来沉重的财务负担,也成为阻碍我市社区居家养老事业发展的一个制约因素。
三、社区居家养老与互联网技术结合不够全面
我市正在建立完善市县区三级养老行政管理系统和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服务范围已经覆盖主城区12个街道并逐步向农村扩展,并加快融入全国民政信息化系统,全面推进智慧养老。但我市的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不高,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不多,在推进构建养老+医疗、+文化、+教育、+餐饮、+保险等新业态方面创新不足。民政、卫健、医疗机构的数据孤岛化严重,未做到信息共享;对养老人员的个人档案信息的收集、储存、使用方面的安全监管功能尚不完善;社区居家养老院服务各功能的融合不足,保障老年人需求、风险信号的即时传递和紧急援助处置等需要加强与互联网技术的深度融合。
为此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在供给需求双向发力
我市要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推进和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分布式、多功能、专业化、“嵌入式”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通过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和社会化服务资源,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完善考核监督及监管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要制定实施优惠政策,鼓励社会专业团队承接运营社区养老机构,鼓励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参与社区养老活动,将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专业服务延伸至家庭,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全托、日托与上门助餐、助浴、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相衔接的服务供给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价格适中、质量可靠的基本养老服务,引导全社会的养老观念更新,促进老年消费结构升级,更好地激发老年人的有效养老需求。
二、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深度融合,推动实施长期护理险。
我市要出台地方政策法规,降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资质门槛,简化社区居家养老机构设立流程。一是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然后申请医保定点资质;二是鼓励养老机构与已经具备医保定点资质的医疗机构合作,在养老机构中开设医疗机构第二执业地点;三是对于受条件限制,无法配备医疗设施和人员的养老机构,鼓励与现有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采取走医保绿色通道、巡诊和定期上门服务的方式解决养老机构医疗需求,为老年人提供定期检查身体、上门医护、陪同看病、家庭护理等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签约医生和家庭病床等服务,加强护理及康复能力建设,开设老年病区(床),构建医疗、康复、护理、养老、精神健康服务,推广家庭病床制度,逐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四是建议我市尽快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便老年人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照护床位接受第三方照护服务,有效减轻重度失能人员家庭长期照护的生活压力及经济负担。
三、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进智慧健康养老
我市要尽快建成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实现老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为社区和居家老人提供安全性、全方位、便捷性、低成本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议在我市在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时,应当重点解决三个方面的功能定位,一是功能全面性,老年人可以通过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了解时事政治、养老政策、生活服务信息,享受文化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服务;同时为老人提供定位功能,其子女可通过移动设备,及时了解老的状况,免除后顾之忧。二是呼叫服务全天候,使用"180"便民一键通("要帮你"的谐音)。当空巢老人、孤寡老人、残障人士等重点服务对象遇到困难或紧急情况时,只需按下一个预设的键,即可接通服务中心,便可及时得到24小时帮助服务。“一键呼”同时也可为社区和居家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服务,包括代购、做饭、洗涤、保洁、维修、聊天和紧急援助等。三是保证信息真实性和安全性。在建立需要入网服务的老人档案时,由街道办或社区进行收集和确认入网,以确保信息按照区域划分完整且真实,同时要确保入网的个人信息的安全、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