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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7 关于加强城乡妇女“两癌”救治工作的建议

市妇联 发布日期:2023-06-25 16:11:19 浏览次数:

目前,全球范围内,乳腺癌和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是排名第一和第三位的女性常见恶性肿瘤,被称为“红颜杀手”。据报道,我国“两癌”每年新发病例约30万人,患病人数之多,发病率和死亡率之高,令人震撼,令人担忧。我市也不例外,这一情况同样存在。

近年来,市卫健委、市妇联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两癌”防治宣传及救助等多项工作。截至2021年度,全市共开展“两癌”免费筛查215万余人次,已有700余位农村贫困“两癌”妇女得到了专项救助。但是由于“两癌”防治宣传力度不够、基层医疗设施设备落后、妇幼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偏低、“两癌”普查和普治有效对接不强以及患病人员多、救助条件高、救助资金少、救助比例偏低、救助名额有限等因素的影响,全市妇女“两癌”检查治疗救助工作还不能满足我市“两癌”患病妇女的需求,迫切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拿出实招加以推进和解决。因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政府主导,加强顶层设计。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提高对城乡妇女“两癌”筛查救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一是市政府成立市妇女“两癌”筛查救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负责对全市“两癌”筛查救治工作进行全面协调、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二是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卫健委、医保、财政、民政等相关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市政府将“两癌”筛查救治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四是建立城乡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救助专项援助基金,按照我市“两癌”患病妇女的救助需求,建立“两癌”救助专项援助基金,并纳入财政预算。

2.资源整合,强化兜底保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探讨研究妇女“两癌”检查治疗救助政策,将所有的政策用好用足。一是医保兜底,由医保局牵头,联合卫健、财政等部门将政策打包,方便“两癌”患者的治疗救助,采取资助参保、降低起付线、住院医疗救助、定额医疗救助和定额门诊救助等方式,对全市妇女“两癌”患者中符合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条件的进行救助治疗。二是民政托底,由民政局牵头,联合乡村振兴局、工会等部门准确分类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低收入群体,及时将他们纳入统计系统及数据库,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帮扶。三是企业参与,积极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发设计符合本市实情的女性安康保险,为妇女“两癌”的治疗和救助提供社会保险支持。四是社会救助,在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慈善基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妇女“两癌”的治疗救助,同时,积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爱心捐助、救助。

3.宣传引导,增强防治意识。通过宣传,引导城乡妇女积极参加“两癌”定期筛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有效降低发病率、死亡率,逐渐实现从发病治疗到防未病的转变。一是推进“两癌”防治窗口前移,在扎实开展妇女“两癌”筛查、诊治、救助的同时,积极推动妇女“两癌”防治重点,由成年妇女延伸到15岁以下适龄女孩,通过尽早接种HPV疫苗来有效预防宫颈癌的发生。二是依托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设专栏、播放公益广告、开通“妇女保健热线”和举办保健知识讲座,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提高群众“两癌”防治的知晓率。三是各级卫健、工会、妇联等部门要积极开展妇女保健知识宣传服务活动,传播妇女健康的卫生知识和保健常识。四是加强心理疏导,在条件具备的医院增设“两癌”患者心理咨询室,或组织心理咨询师和心理医生对“两癌”患病妇女进行心理疏导,进行正面宣传引导,激励患者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